发布日期:2025-04-20 04:56 点击次数:156
导读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起,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我国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体制内、外企事业职工在参保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层面实现了统一,同时缩小了待遇水平差距。
参保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23年末,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数量为14196万,占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47.8%。在此背景下,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其经济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
通常来讲,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达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反之,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收支失衡、退而不休也恐将成为其无法避及的难题。
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每一位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均希望自身退休之后能够享受到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以确保退休前、后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下降。并且,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越来越趋于完善的现状下,广大退休人员也纷纷希望自身能够在调整过程中更加受益。
中央定调:2025年养老金迎“21连涨”
众所周知,我国自2005年起便正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轨制”改革之后于2016年起实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真正统一。
在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当中,国家便明确提出会依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统筹安排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并在2025年即将迎来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来的“21连涨”。
第一:官方释放明确信号
据了解,在国务院于全国两会期间发布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国家便明确提出2025年将继续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当中,也再一次明确提及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此不难看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21连涨已板上钉钉。
第二:调整范围、调整办法、调整比例预测
结合往年的调整经验和惯例,我们可就调整范围、调整办法以及全国调整比例做出如下预测:
①调整范围:自2025年1月1日起,凡是在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可正常参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
②调整办法:按照惯例,若不出意外的话,2025年将继续沿用之前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且保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统一。
③调整比例:从历年的涨幅来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全国调整比例呈现出逐年收窄的趋势。然后,结合2024年我国GDP同比增长5%、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5.8%、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0.2%等因素,有预测称2025年调整比例或仍维持在3%左右。
第三:调整流程
另外,关于202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大概率会继续沿用如下3步调整流程。
①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
第一步,由人社部、财政部结合2024年度经济增长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增长水平、物价增长幅度、退休人员数量、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多项因素,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其中明确调整范围等相关重要事项。
②各省公布养老金详细调整方案
第二步,31省市的人社厅、财政厅根据国家政策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详细调整方案,然后在向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后及时公布。
③“调整增加额”及时补发到账
第三步,各统筹地区的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并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详细调整方案,将养老金的调整增加额及时补发到位。
若企退涨3%、事退涨2%,行得通吗?
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最近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企退按3%涨、事退按2%涨,以进一步缩小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差距。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说法从实际来看行得通吗?
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这种“差异化”的调整方式势必是不可行的,具体来看如下3点:
理由一:与现行调整机制不符
上文提到,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是统一的。这也就是说,若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调整,那么与现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是不符的。
理由二:违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计发原则,且挂钩调整也主要是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所以,若将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较高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较低的幅度进行调整,显然是违背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
理由三:影响职工的参保缴费积极性
试想一下,累计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参保人员,因其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水平相对较高,便要“故意”降低调整比例,那么哪里还会有参保职工再选择多缴和长缴呢?如此以来,不仅会影响职工的参保缴费积极性,还非常不利于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可持续运行。
所以,结合上述这3点来看,在202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过程中,或仍将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的统一,而且同一个省份内,详细调整方案也是相同的。
弹性退休制度下,如何提高计发水平?
大家都知道,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启动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改革,同时也实行了弹性退休制度。那么,在新政策之下,参保职工如何提高退休后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呢?
第一:尽可能提高工资收入,进而提高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应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年度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依据“多缴多得”的计发原则,职工通过提高工资水平的方式便能够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而缴费工资基数提高,便能够提升退休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标准。
第二:尽可能提早参保缴费,进而延长缴费年限
与“多缴多得”类似,职工尽可能的早一点参保缴费,那么在退休年龄和退休时间不变的前提下,便能够通过延长累计参保缴费年限的方式来提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水平。
第三:尽可能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多参保缴费几年
另外,在弹性退休制度下,若自身的身体条件允许且能够与工作单位协商一致,那么还可以通过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方式来多参保、多缴费,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累计存储额,同时减小计发月数的对应数值,进而使退休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得更多。
结语
综上所述,2025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将会在2024年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当提高,但具体如何调整、调整比例是多少我们暂且尚不得知,具体需要以人社部最终下发的通知为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省份所采取的详细调整方案有所不同,往往又会导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增加额存在差异。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看,仍要以实际补发到账的为准。
另外,关于调整幅度,“企退涨3%、事退涨2%”的办法大概率也是行不通的,国家不会通过差异化的调整方式来缩小待遇水平差距。相反,按照现行政策,其实是允许基本养老金存在差距的(不会绝对平等),同时也鼓励广大职工多缴和长缴,以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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